←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核定稅額通知書公告送達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核定稅額通知書公告送達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賦稅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03-22
📋 條文摘要

依本辦法辦理公告送達之核定稅額通知書,納稅義務人及代徵人得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 內容

依本辦法辦理公告送達之核定稅額通知書,納稅義務人及代徵人得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