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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農業部處務規程-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農業部處務規程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組織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7-31
📋 條文摘要

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 二、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部務之建議。 三、出席各種重要會議。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內容

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
二、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部務之建議。
三、出席各種重要會議。
四、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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