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處務規程|第 4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7-31
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 二、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部務之建議。 三、出席各種重要會議。 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