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處務規程|第 4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9-25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五科辦事。 二、標準組,分五科辦事。 三、檢驗行政組,分六科辦事。 四、檢驗技術組,分六科辦事。 五、度量衡行政組,分三科辦事。 六、度量衡技術組,分三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八、人事室,分二科辦事。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分三科辦事。 十一、資訊室。 十二、法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