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務規程|第 4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9-25
本署設下列組、室、辦事處: 一、綜合企劃組,分五科辦事。 二、多邊貿易組,分三科辦事。 三、雙邊貿易一組,分四科辦事。 四、雙邊貿易二組,分四科辦事。 五、貿易發展組,分五科辦事。 六、貿易管理組,分五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資訊室。 十二、高雄辦事處,分二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