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第 83-3 條|水利|法|生效中
第 七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逕流分擔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計畫範圍。 二、計畫概況。 三、計畫目標。 四、逕流分擔措施及其執行機關。 五、預估經費及推動期程。 六、其他相關事項。 前項第四款所稱逕流分擔措施,指為達成逕流分擔計畫目標所需辦理之治理工程或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