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第 85 條|水利|法|生效中
第 八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水權費之徵收,農業工業用水以每分鐘一立方公尺之供水量為起點,水力用水以每秒鐘一立方公尺之供水量為起點;其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