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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生效中
醫療法-第 6 條
最後修訂: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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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本法所稱法人附設醫療機構,係指下列醫療機構: 一、私立醫學院、校為學生臨床教學需要附設之醫院。 二、公益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辦理醫療業務所設之醫療機構。...
📝 內容
本法所稱法人附設醫療機構,係指下列醫療機構:
一、私立醫學院、校為學生臨床教學需要附設之醫院。
二、公益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辦理醫療業務所設之醫療機構。
三、其他依法律規定,應對其員工或成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或緊急醫療救護之事業單位、學校或機構所附設之醫務室。
一、私立醫學院、校為學生臨床教學需要附設之醫院。
二、公益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辦理醫療業務所設之醫療機構。
三、其他依法律規定,應對其員工或成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或緊急醫療救護之事業單位、學校或機構所附設之醫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