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法|第 12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生效中
第 三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6-03-04
藥害救濟之請求權人如下: 一、死亡給付:受害人之法定繼承人。 二、障礙給付或嚴重疾病給付:受害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前項請求權人申請救濟之程序、應檢附之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