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第 9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18-05-23
農藥之製造、加工或輸入,除本法另有規定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列管之農藥者外,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發給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