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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7 條

📜
法律名稱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
條款號
第 47 條
📂
分類
農業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3-05-17
📋 條文摘要

種苗業者於核准登記後滿一年尚未開始營業或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滿一年而無正當理由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登記。

📝 內容

種苗業者於核准登記後滿一年尚未開始營業或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滿一年而無正當理由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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