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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8 條

📜
法律名稱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
條款號
第 48 條
📂
分類
農業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3-05-17
📋 條文摘要

登記證有效期間為十年,期滿後需繼續營業者,應於期滿前三個月內,檢附原登記證申請換發。屆期未辦理或不符本法規定者,其原領之登記證由主管機關公告註銷。

📝 內容

登記證有效期間為十年,期滿後需繼續營業者,應於期滿前三個月內,檢附原登記證申請換發。屆期未辦理或不符本法規定者,其原領之登記證由主管機關公告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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