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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45 條

📜
法律名稱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
條款號
第 45 條
📂
分類
農業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3-05-17
📋 條文摘要

種苗業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登記證字號、登記年、月、日。 二、種苗業者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 三、經營種苗種類範圍。 四、資本額。 五、從事種...

📝 內容

種苗業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登記證字號、登記年、月、日。
二、種苗業者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
三、經營種苗種類範圍。
四、資本額。
五、從事種苗繁殖者,其附設繁殖場所之地址。
六、登記證有效期限。
七、其他有關事項。
前項第二款或第三款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應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核發登記證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依限辦理變更登記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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