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ơ sở dữ liệu pháp luật xuất nhập khẩu Đài Loan: Luật Hải quan, Luật Thuế quan, Luật Thương mại — tra cứu trực tuyến đầy đủ, nắm bắt quy định nhập khẩu trước khi khai báo hải quan. Tổng cộng 34812 văn bản pháp luật, cập nhật liên tục.
Hiển thị 20 / 34812 quy định
關務人員之升任甄審,以下列為限: 一、高級關務員、高級技術員升任關務正、技術正。 二、關務佐、技術佐升任關務員、技術員。
銓敘部本辦法所稱關務人員,指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在財政部關務署暨其所屬機關執行關務任務之編制內現職人員;所稱財政部關政單位人員,指在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從事...
銓敘部本辦法所稱時期,指本法第二條第二款之動員實施階段及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之封鎖狀態。 本辦法所稱配給,指國軍及其軍勤人員之實物配給;所稱配售,...
經濟部報驗義務人應依本辦法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但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指定或核准免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不在此限。
經濟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引擎族(Engine family):指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以下簡稱柴油引擎)具有相似之燃燒循環(行程數)、冷卻系統型式(氣冷、水...
環境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事業:指本法第二條第四項以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營造業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與營建有關之事業。 二、再...
Bộ Nội vụ原住民或漁民之自製獵槍、其主要組成零件、彈藥及自製魚槍,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Bộ Nội vụ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廢乾電池:指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應回收之廢乾電池。 二、回收:指將廢乾電池收集、分類之行為。 三、貯存:指廢乾電池於回...
環境部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責任物:指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者,及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原料。 二、營業量: (一...
環境部本辦法規定得申請許可定製、售賣、持有之警械以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為限。 前項警械之許可,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得授權內政部警政...
Bộ Nội vụ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除其他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辦...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依本規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依審計準則辦理。
經濟部本辦法所稱電子簽證,指申請人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申請輸出入簽審文件(以下簡稱簽審文件)。 前項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可分兩...
經濟部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 前項業務之執行得委任或委託有關機關或民間團體辦理。
經濟部公開發行公司辦理資金貸與、為他人背書保證者,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金融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金融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期貨商及槓桿交易商等金融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商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 前項補助業務,主管機關得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
經濟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學術、教育電信網路:指供學術、教育使用,並符合第五條第一項所定目的而設置使用之通信網路。 二、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指供實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控股公司應依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與發展及管理上之需要,釐訂其會計制度。 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依所營業務之性質,並因應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