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55-1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飛航計畫及操作飛航計畫安全執行,始得執行飛航作業。 航空器使用人於航空器飛越或接近衝突區域前,應完成風險評估並採取適當之風險緩解措施...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車床、滾齒機械等之高度,超過從事作業勞工之身高時,應設置供勞工能安全使用,且為適當高度之工作台。

    勞動部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71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纖維索或纖維帶,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 一、已斷一股子索者。 二、有顯著之損傷或腐蝕者。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6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設於製造設備之閥或旋塞及以按鈕方式等操作該閥或旋塞之開閉按鈕等(以下於本條文中簡稱閥之相關裝置。)除依左列規定外,並應採取可使作業人員適當操作之措施:...

    勞動部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64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圓盤鋸之動力遮斷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置於操作者不離開作業位置即可操作之處。 二、須易於操作,且具有不因意外接觸、振動等致圓盤鋸有意外起動之虞...

    勞動部
  •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71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鍋爐之製造或修改,其製造人應於事前填具型式檢查申請書(附表三十一),並檢附載有下列事項之書件,向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檢查: 一、申請型式檢查之鍋爐型式、...

    勞動部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71 條

    本條例第九十四條所定之主管機關,於本條例第八十七條,指依本條例受理申請許可之機關或查獲機關。

    大陸委員會
  • 郵件處理規則|郵件處理規則-第 69 條 郵政

    郵件遺失、被竊、毀損、遞送延誤或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者,中華郵政公司應依本法及本規則規定補償;因上開事由所致之其他損失或損害,不...

    交通部
  •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第 71 條 水利

    沉澱池之規定如下: 一、應考慮沉澱池之溢流率、滯留時間、平均流速,以確保沉澱功能。 二、長期連續使用之沉澱池,應設二池以上。 三、沉澱池之配置,應與膠...

    經濟部
  •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63 條 職業訓練

    本規則所訂之各項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動部
  •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7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試驗委託者對於試驗藥品之處理,應執行下列事項: 一、準時交付試驗藥品予試驗主持人。 二、保留運送、接收、配置、回收及銷毀試驗藥品之文件紀錄。 三、遵循...

    衛生福利部
  •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6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藥品製造廠名稱變更,廠址不變者,應檢附下列資料,申請變更登記: 一、藥品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藥品許可證正本。 三、藥品許可證清冊。 四、如係國內藥品...

    衛生福利部
  •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52-2 條 社會保險

    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之訂定原則如下: 一、創新功能特殊材料,得自下列方法擇一訂定: (一)公立醫院、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或兩者合併之採購決標...

    衛生福利部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71 條 行懲及智財

    與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案件有刑事訴訟法第七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相牽連關係之其他刑事案件,經地方法院合併裁判,其提起上訴或抗告者,應分別向第二審智慧財產...

    院本部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71 條 組織

    智慧財產紀錄科、商業紀錄科應用簿冊、表單,其格式得由司法院統一規定之。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 71 條 組織

    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承院長之命,處理院內一般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書記官、法官助理及其他人員。

    院本部
  •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7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最高管理階層應確保在相關部門與階層中建立品質目標。品質目標應包括產品符合要求、可加以量測,及與品質政策一致。

    衛生福利部
  •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7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本辦法施行前,試驗委託者或臨床試驗機構已依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相關法令規定核准之臨床試驗,依原規定辦理。

    衛生福利部
  •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71 條 食品藥物管理

    製造業者對不合格產品,應視情節,分別或同時採行下列處理方式: 一、去除不符合情況之措施。 二、預防不合格產品作為原預定目的使用或應用之措施。 三、以特...

    衛生福利部
  • 關稅法|關稅法-第 67 條 關務

    進口貨物在輸出或產製國家之製造、生產、銷售、運輸過程,直接或間接領受財務補助或其他形式之補貼,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

    財政部 / 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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