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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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為促進公共衛生,保障人民安全,得令在供水區域內之工廠、餐館、旅社及其他公共場所接用自來水。
經濟部(刪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商經主管機關依本法之規定撤銷其特許或命令停業者,該證券商應了結其被撤銷前或停業前所為有價證券之買賣或受託之事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及期貨業,應建立財務、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 主管機關得訂定前項公司或機構內部控制制度之準則。 第一項之公司或機構,除經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起,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有關電力及其他電氣事業之規定,不再適用。
經濟部未依本法登錄而充任商標代理人或以商標代理人名義招攬業務者,由商標專責機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停止行為;屆期不停止者,按次處罰...
經濟部專利權人對進口之物有侵害其專利權之虞者,得申請海關先予查扣。 前項申請,應以書面為之,並釋明侵害之事實,及提供相當於海關核估該進口物完稅價格之保證金或...
經濟部前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有關爭議之調解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經濟部清算人應於清算完結,經送請股東承認後十五日內,向法院聲報。 清算人違反前項聲報期限之規定時,各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經濟部主管機關得於水道防護範圍內,執行警察職權。 防汛期間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商調防區內之軍警協同防護。
經濟部(刪除)
交通部公路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汽車與電車之登記、檢驗或發照,與駕駛人、技工或檢驗員之登記、考驗或發照,及依本法規定核准發給之其他證照,得收取費用;其收費辦...
交通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航政機關依情節輕重,處船舶所有人、船長、遊艇駕駛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
交通部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第六十六條之一規定,於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
交通部教學醫院之評鑑,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期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應將教學醫院評鑑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評鑑醫院,並將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名單及其...
衛生福利部本保險之一切帳冊、單據及業務收支,均免課稅捐。
衛生福利部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環境部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臺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成員或擔任其任何職務。 前項許可辦法,由有關主管機關擬訂,報...
大陸委員會清算完結時,清算人應於提請股東承認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總務科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經費出納事項。 二、關於司法用紙樣張、請領、審核及發售事項。 三、關於司法收入事項。 四、關於贓證物品之保管事項。 五、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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