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66 條 航空

    駕駛員於任一機場、航路或空域執行飛航勤務時,除非於最近十二個月內,取得或維持飛航該機場及之航路資格外,否則不得於該次飛航中,擔任機長之職務。 前項航路...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5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一、灌注、卸收危險...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95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容器之熔接,應適應接頭之種類,以適當方法實施。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191 條 法律事務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180 條 檢察

    決水浸害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決水浸害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決水...

    法務部
  • 銀行法|銀行法-第 137 條 銀行

    本法施行前,未經申請許可領取營業執照之銀行,或其他經營存放款業務之類似銀行機構,均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依本法規定,補行辦理設立程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第 165-1 條 證券暨期貨管理

    外國公司所發行之股票,首次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上櫃買賣或登錄興櫃時,其股票未在國外證券交易所交易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其有價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公司法|公司法-第 175-1 條 商業

    股東得以書面契約約定共同行使股東表決權之方式,亦得成立股東表決權信託,由受託人依書面信託契約之約定行使其股東表決權。 股東非將前項書面信託契約、股東姓...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48 條 國土管理

    駁崁之構造除應符合本規則建築構造編之有關規定外並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應為鋼筋混凝土造、石造或其他不腐爛材料所建造之構造,並能承受土壤及其他壓力。...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67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99 條 能源

    電動機及其控制線路、操作器及電動機控制中心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99 條 能源

    支線強度九百公斤重或二千磅重以上者,其小半徑折彎處應予絞合並使用適當套輪或其他配件予以保護。支線設計強度四千五百公斤重或一萬磅重以上者,環繞在杉木或其...

    經濟部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2 條 公路

    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線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線道車先行。視需要設於支線道之路口,或讓路標誌將近之處,在雙車道路面上,依遵行方向設於右側道...

    交通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177 條 航政

    低容量或中容量油水分離設備之試驗,應依下列規定: 一、試驗裝置應考慮下列對油水混合物實際處理之因素,其裝置應包括分離設備、過濾設備、泵、重要之閥及管路...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67 條 航空

    民航局或航空器使用人得依機場或航路之環境因素,指定其為特殊機場或特殊航路。駕駛員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航空器使用人不得派遣其擔任飛航該特殊航路或特殊機場...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6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勞工吸菸、使用火爐或其他用火之場所,應設置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96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容器之熔接部(謂熔著金屬部分及承受熔接之熱影響而致材質產生變化之母材部分。以下均同。),應具有與母材同等以上之強度。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191-1 條 法律事務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181 條 檢察

    決潰隄防、破壞水閘或損壞自來水池,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法務部
  • 銀行法|銀行法-第 138 條 銀行

    本法公布施行後,現有銀行或類似銀行機構之種類及其任務,與本法規定不相符合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本法有關規定,指定期限命其調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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