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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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運送業應自取得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由航政機關報請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但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期限屆滿日之三十...
交通部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收文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收文作業人員應輸入識別碼、通行碼或其他識別方式,於電腦系統確認相符後,即時或定時進行收文作業。...
國家發展委員會本法第十條第四項所稱特殊原因,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商品供加工、組裝後輸出或原件再輸出者。 二、使用於特殊場所,為配合該場所之特殊需要而有不同之規...
經濟部區內事業應於向海關辦理接管盤存或製造新產品後一個月內,且產品未出區前,造具各種產品單位用料清表(以下簡稱用料清表)一式二份,送海關備查;必要時,海關得...
經濟部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控制下交付作業完成後,應將偵查結果陳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並以密件通知入、出境管制機關,俾入、出境管制機關得為必要之處置。
法務部關務查緝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查緝政策、法令訂定、修正、解釋之研擬及相關業務之督導。 二、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國內外情資蒐...
財政部依本辦法核准專案製造或輸入之藥品,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視為本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第三款有安全或醫療效能疑慮,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核准: 一、未...
衛生福利部美援進口器材經核准或改配轉讓後,各當事人應照左列規定分別辦理。 一、原受配人應辦事項及責任: (一)就其未付清價款之器材,負責使受讓人與經建會另訂新供...
國家發展委員會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符合原產國之良好作業規範,係指輸入之健康食品符合原產國主管機關所定之產品生產作業規範。 前項規範,應與本法第十條第一項之良好作業規...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產業環境變動,協助企業延攬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其依第五條第二款聘僱之外國人,得不受二年以上...
勞動部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農業部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研考、文書、檔案、印信典守、出納、採購、事務、財產、辦公廳舍、工友管理及公關業務。 二、動植物檢疫案件之受理登錄與相關文件之...
農業部本辦法施行日期,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衛生福利部申請人向動物防疫機關申請核發輸出鳥類健康證明書者,應於鳥類輸出十四日前,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經動物防疫機關確認符合下列規定者,始得核發輸出鳥類健康證...
農業部超輕型載具應由其所有人檢附下列文件並繳納審查費,經其所屬活動團體向民航局或受該局委託之活動團體或專業機構申請檢驗: 一、飛航手冊。 二、組裝或維護手冊...
交通部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淨重、容量,應以法定度量衡單位或其代號標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內容物中液汁與固形物混合者,分別標明內容量及固形量...
衛生福利部捐血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將所採集之血液原料提供其他血液製劑製造業者,應檢具該血液製劑製造業者之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並載明血液原料提供數量,...
衛生福利部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之事業結合,由下列之事業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 一、與他事業合併、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為參與結合之事業。 二、持有或取得...
公平交易委員會專區所在地海關應於每年十月底前公告次年度得受理申請設立或擴增貨物通關線之港區、線數、申請條件及申請期間。 申請設立專區之業者,其資本淨額應在新臺幣五千...
財政部 / 關務署具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一或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為行駛國內航線船舶或臺灣與大陸地區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乙級船員之相關職務: 一、國內船員訓練機構...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