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 通用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第 2 條

    本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農、林、漁、畜、礦及工業產製品等出口申請案之審核與發證事項。 二、物資進口申請案之審核與發證事項。 三、華僑及外國人投資案件輸...

    經濟部
  • 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第 2 條

    經濟部工業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工業政策及法規擬訂事項。 二、工業發展計畫擬訂事項。 三、工業管理、輔導、監督及統籌配合事項。 四、工...

    經濟部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第 2 條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以下簡稱各辦事處)掌理各該區內之左列事項: 一、農、林、漁、畜、礦及工業產製品等出口申請案件之審核與發證事項。 二、物資...

    經濟部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第 2 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放射性廢料處理、貯存與處置設施設計、建造、運轉及除役或封閉等安全分析之審查事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第 2 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政策及法規之研擬事項。 二、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轉訂、確認、廢止、實施及...

    經濟部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第 2 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以下簡稱各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及校正等實施事項。...

    經濟部
  • 礦業法|礦業法-第 2 條 地礦

    中華民國領域、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內之礦,均為國有,非依本法取得礦業權,不得探礦及採礦。

    經濟部
  • 石油管理法|石油管理法-第 2 條 能源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石油:指石油原油、瀝青礦原油及石油製品。 二、石油原油:指一種源於自然界之原油,為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其主要成分為石蠟烴、環...

    經濟部
  • 電業法|電業法-第 2 條 能源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業:指依本法核准之發電業、輸配電業、售電業及特定電力供應業。 二、發電業:指設置主要發電設備,以生產、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

    經濟部
  • 華僑回國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主管機關得授權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機構處理本條例所定之投資。

    經濟部
  •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經濟部
  • 商標法|商標法-第 2 條 智慧財產權

    欲取得商標權、證明標章權、團體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者,應依本法申請註冊。

    經濟部
  • 專利法|專利法-第 2 條 智慧財產權

    本法所稱專利,分為下列三種: 一、發明專利。 二、新型專利。 三、設計專利。

    經濟部
  • 著作權法|著作權法-第 2 條 智慧財產權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著作權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

    經濟部
  •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 2 條 智慧財產權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積體電路:將電晶體、電容器、電阻器或其他電子元件及其間之連接線路,集積在半導體材料上或材料中,而具有電子電路功能之成品或半成品...

    經濟部
  • 光碟管理條例|光碟管理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名詞定義如下: 一、光碟:指預錄式光碟及空白光碟。 二、預錄式光碟:指預錄式之雷射碟、唯讀記憶光碟、數位影碟、唯讀記憶數位影碟、雷射影碟、迷你光...

    經濟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2 條 商業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

    經濟部
  • 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第 2 條 商業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本法所稱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係指商業從事會計事項之辨認、衡量、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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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標示法|商品標示法-第 2 條

    商品標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規定為之。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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