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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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農業部內部管控出口人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得向貿易署申請有效期限三年之輸出許可證,且得申請於許可證之目的地國別、買主、收貨人及最終使用者等欄位,填寫一個以上...
經濟部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揭露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屬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變更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者,其檢具之文件、資料,準用第五條規定。
衛生福利部發行人申報發行股票,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 一、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者。 二、有第五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本會為保護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室掌理機要、研考、議事、文稿審核、文書、印信、出納、庶務、公共關係及其他不屬於各處、室事項。
農業部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調查損害時,對於實質損害、有實質損害之虞或對其產業之建立有實質阻礙之認定,應與財政部依關稅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課徵平衡稅...
經濟部依第十二條登記之品種或品系,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種畜禽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辦理血統登錄。
農業部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經濟部負債應作適當之分類。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應予以劃分。 各負債項目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總金額,及超過十二個月後清償之總金額,應分別在財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
農業部特定物品或其衍生物經核准輸入或分讓後輸入人、使用人相關之報告或著作,應記明輸入許可或分讓許可文號,並保存一年以上。但輸入黃果蠅及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特定...
農業部(刪除)
農業部審委會應按其決議製作審定書原本,送請機關長官依其權責判行後作成正本送達異議人。 審定書正本內容與原本不符者,得更正之。
經濟部現金流量表係提供報表使用者評估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以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流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輸出貨品係外貨復出口者,其原產地標示得予保留;進口時未標示產地者,得依原樣出口。
經濟部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上櫃或登錄興櫃時,應指定國內專責機構辦理結匯申請、支付股息、繳納稅捐及資訊揭露等相關事宜。 第一上市(櫃)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及總單位數、發行日期、已發行單位數、尚可發行單位數、發行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應配合創新實驗業務性質,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
經濟部市場銷售之糧食,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標示之項目及內容,與內容物不相同;或內容物攙偽假冒;或包裝、容器上之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