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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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通關網路:指與關港貿單一窗口(以下簡稱單一窗口)連線,提供通關電子資料傳輸服務,經依本辦法設立供營運之網路。 二、連線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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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第 2 條
物流中心貨物之通關,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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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離島地區,包括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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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配額實施辦法
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關稅配額,指對特定之進口貨物訂定數量,在此數量內適用海關進口稅則所訂之較低關稅稅率(以下簡稱配額內稅率),超過數量部分則適用一般關稅稅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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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第 2 條
本法所定民間機構及其直接承包商進口供其興建重大公共建設使用,且在國內尚未製造供應之營建機器、設備、施工用特殊運輸工具、訓練器材及其所需之零組件,得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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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
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事後稽核,指海關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二年內,要求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關係人(以下簡稱被稽核人),提供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之紀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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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
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第 2 條
已向海關辦理登記之進出口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經海關指定之業者,具備第六條規定條件,得向海關申請或由海關依職權核准實施自主管理。 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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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政機關外匯審核準則
軍政機關外匯審核準則-第 2 條
中央政府年度歲出預算內所需之外匯除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各機關外匯歲出數額估計表執行外,省市政府所屬機構及其他機構應將年度歲出預算內所需之外匯,報由其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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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指經營非專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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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 條
銀行年報之記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參照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內容記載,並編製目錄及頁次。如無應列內容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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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 條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之記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參照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內容記載,並編製目錄及頁次。如無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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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 條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之記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參照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內容記載,並編製目錄及頁次。如無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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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2 條
人身保險業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編製之說明文件(以下簡稱說明文件),應依本辦法規定記載,編製目錄及頁次,並以簡明易懂之文字詳實明確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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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2 條
財產保險業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編製之說明文件(以下簡稱說明文件),應依本辦法規定記載,編製目錄及頁次,並以簡明易懂之文字詳實明確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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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2 條
本準則所稱股務,包含下列各項事務: 一、辦理股東之開戶、股東基本資料變更等事務。 二、辦理股票之過戶、質權設定、質權解除、掛失、掛失撤銷等之異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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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 條
公開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一、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須詳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不得有虛偽或欠缺之情事。 二、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內容,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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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 條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之記載事項,除銀行、票券金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參照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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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2 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準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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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 條
證券商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之,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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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 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之,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