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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原子能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
法律名稱
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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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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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原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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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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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2-11-22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之核子原料係指: 一、釷礦物、鈾礦物或鈾釷混合之礦物,其含有鈾、釷之成份重量比在萬分之五以上者。...

📝 內容

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之核子原料係指:
一、釷礦物、鈾礦物或鈾釷混合之礦物,其含有鈾、釷之成份重量比在萬分之五以上者。
二、任何物理或化學形式之鈾、釷或二者之混合物;但不包括第三條所指之核子燃料在內。
三、其他經行政院指定為核子原料之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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