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9010003 魚溶漿

魚溶漿(fish solubles),魚粉製造之液態副產品,濃縮後供飼料添加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SZ,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404 (一)進口飼料,應檢附農業部核發之飼料輸入登記證影本或農業部、臺北市、高雄巿政府核發之飼料製造登記證影本(持飼料製造登記證申請進口者,僅限飼料工廠進口自用飼料原料)。(二)進口飼料添加物,應檢附農業部核發之飼料添加物輸入登記證影本(以上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品目以農業部公告者為準)。(三)非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登記證持有者,應加附持有者之授權文件,或於登記證影本上加蓋授權使用之章戳。(四)如屬樣品、贈品,應檢附農業部或臺北市、高雄巿政府核發之進口同意文件。
    • 飼料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11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品目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該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經檢驗合格,發給輸入許可登記證(以下簡稱輸入登記證)後,始得輸入。但經許可製造補助飼料或配合飼料並取得製造登記證者,為供自有工廠製造該補助飼料或配合飼料而輸入之飼料,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經發給輸入登記證者,得授權其他飼料販賣業者辦理輸入。 前二項申請要件、程序、應檢附文件、檢驗方法、許可條件、輸入登記… 輔助說明: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品目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前,須向農業部申請許可,經檢驗合格並取得輸入登記證後始得輸入;輸入含有害物質或禁用成分等不得輸入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最重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併科 2 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26 條 — 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二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未遂犯罰之。
  • A01 進口時應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規定,向農業部公告委任之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其所屬各分署申報輸入查驗。
    • 飼料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22-2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始得由海關通關放行。 前項查驗不合格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退運、銷毀,或沒入該飼料、飼料添加物之全部或一部;經退運者,不得再次申請輸入。 前二項有關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申報、查驗之程序、項目、方法、數量、退運、銷毀、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之查驗,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 輔助說明: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須依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二規定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申報輸入查驗,經查驗合格後始得由海關通關放行;查驗不合格者,得令其退運、銷毀或沒入該飼料、飼料添加物之全部或一部,經退運者不得再次申請輸入。 違反罰則 第 22-2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始得由海關通關放行。 前項查驗不合格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退運、銷毀,或沒入該飼料、飼料添加物之全部或一部;經退運者,不得再次申請輸入。 前二項有關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申報、查驗之程序、項目、方法、數量、退運、銷毀、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之查驗,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6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WHITE FISH PROTEIN CONCENTRATE,規格如附件說明書(2018-05-1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由原料生餌→加入保鮮劑保鮮後,在低於50度C的溫度下以魚胃部的酵素加以分解,最後以80度C使酵素不活化,並加入抗氧化劑 → 分離萃取/ 濃縮→ 魚油 / White fish Protein Concentrate(WFPC) 遠洋魚小肽( 液態),依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4月3日農牧字第1070709637號函覆,按其製程判定為魚溶漿。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2309節(Ⅱ)(B)(1)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2309.90.10.00-3號「魚溶漿」。進口「White F 材質成分::Crude protein >31%、Fat >5%、Ash <7%、Dry matter >47%、Antioxydant (E324) <5ppm (如附件說明書) 功能用途::飼料用原料添加 發文文號 107DA0056
  • 申報貨品::HYDROLYZED SALMON PROTEIN CONCENTRATE(SPC),如附件1(原廠說明書)(2018-02-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由魚副產品(鮭魚取魚肉後之殘餘)經輾碎及混和,添加甲酸等經水解、分離油後精製濃縮魚溶漿,作為飼料用原料添加。參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1070701953號函釋:「按其製程判定該貨品係屬魚溶漿」。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2309節(Ⅱ)(B)(1)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2309.90.10.00-3「魚溶漿」。進口「HYDROLYZED SALMON PROTEIN CONCENTRATE(SPC)」產品,應取得飼料登記證,始得輸入。 材質成分::如附件2(Certificate of Analysis)、附件8及附件3蛋白質分子量分析及分布圖 功能用途::飼料用原料添加 發文文號 107DA0028
  • 申報貨品::Salmon Protein Concentrate(魚溶漿)(2017-09-2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鮭魚蛋白濃縮物(Salmon Protein Concentrate),作為動物飼料使用。參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1060231263號函釋:「按其製程判定案內貨品係屬魚溶漿」。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2309節(Ⅱ)(B)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2309.90.10.00-3「魚溶漿 」項下。進口「Salmon Protein Concentrate」產品,應取得飼料登記證,始得輸入。 材質成分::Wild Alaska Salmon(鮭魚蛋白濃縮物(SPC))96%、Formic Acid 3.995%、Vitamin E(as mixed tocopherol)0.005% 功能用途::用於動物飼料:包含率為2%至5% 發文文號 106BA0154
  • 申報貨品::Marine Protein Concentrate,規格如附件說明書(2017-01-1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成分表及製程等資料說明,係由魚副產品(鮭魚取魚肉後之殘餘)經輾碎及混和,添加甲酸等經水解、分離油後精製濃縮魚溶漿,參據HS中文註解對第2309節(Ⅱ)(B)(1)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2309.90.10.00-3號。 材質成分::Crude protein >34%、Fat >2%、Ash <6%、Dry matter >48%、Antioxydant(E324) <5ppm、pH 4.00 如說明書及附件Certificate Of Analysis 功能用途::飼料用原料添加 發文文號 106DA0014
  • 申報貨品::PerfectDigest FPI LD(fish peptide isolate,liquid dispersible)(2010-08-1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成分表及製程等資料說明,係由Tuna等原料經分離骨頭和脂肪水解蛋白質,另添加磷酸調節酸鹼值,加工製造而成之調製品,係屬飼料用之魚肉水解蛋白質濃縮液,且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2244「魚溶漿(飼料用)」之規範者,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2309節(B)(1)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309.90.10.00-3。 材質成分::Water<55%、Protein35~37%、Fat<0.1%、Ash<8.0%、Salt≦1.5%、Phosphorus 0.43%、Calcium 0.11%、Organic acid≦5%(如附件) 功能用途::PerfectDigest FPI LD is incorporated into broiler starter diets up to 4% of the diet resulting in significant increases in body weight and improvements in feed conversion. 用途:添加於家禽、家畜飼料及小牛代奶粉中。 發文文號 099BA171
  • 申報貨品::PerfectDigest FPC LD(fish peptide concentrate,liquid dispersible)(2010-08-1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成分表及製程等資料說明,係由Tuna等原料經分離骨頭和脂肪水解蛋白質,另添加磷酸調節酸鹼值,加工製造而成之調製品,係屬飼料用之魚肉水解蛋白質濃縮液,且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2244「魚溶漿(飼料用)」之規範者,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2309節(B)(1)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309.90.10.00-3。 材質成分::Water<55%、Protein28~31%、Fat 11%、Ash<8.0%、Salt≦1.5%、Organic acid≦5%(如附件) 功能用途::FPC can replace fishmeal at a 2:1 ratio,replace up to 100kg of fishmeal with only 50kg of FPC(Dry Matter basis) and still get improved performance. 用途:添加於蝦、魚的飼料及寵物的食品中。 發文文號 099BA172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泰國 391.80 公噸 34.86%
  2. 中國大陸 378.00 公噸 33.64%
  3. 日本 290.00 公噸 25.81%
  4. 印度 64.00 公噸 5.69%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23091000002 供零售用之貓狗食品
  • 23099021000 飼料用乳粉(魚粉含量在5﹪及以上,菜籽粕含量在8﹪及以上,苜蓿草粉含量在3﹪及以上),含脂重量不超過1.5﹪者
  • 23099022009 飼料用乳粉(魚粉含量在5﹪及以上,菜籽粕含量在8﹪及以上,苜蓿草粉含量在3﹪及以上),含脂重量超過1.5﹪,未加糖或未含甜味料者
  • 23099023008 飼料用乳粉(魚粉含量在5﹪及以上,菜籽粕含量在8﹪及以上,苜蓿草粉含量在3﹪及以上),含脂重量超過1.5﹪,加糖或含其他甜味料者
  • 23099030009 飼料用乳清粉及改質乳清粉(魚粉含量在5﹪及以上,菜籽粕含量在8﹪及以上或苜蓿草粉含量在3﹪及以上者)
  • 23099090104 調製單味飼料
  • 23099090211 犢牛人工乳
  • 23099090220 仔豬人工乳
  • 23099090293 其他家畜飼料
  • 23099090300 家禽飼料
  • 23099090408 魚飼料
  • 23099090505 含維生素、胺基酸或礦物質之調製品(但不含動物性產品),供動物飼料用
  • 23099090603 含藥物飼料添加物
  • 23099090907 其他調製動物飼料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23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快遞單號預報

請輸入快遞單號

在政府海關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