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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61000006

玻璃立方體及其他玻璃小製品,不論有無鑲背,供馬賽克磚或類似裝飾用途者

馬賽克玻璃:裝飾用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3.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稽徵代號
T*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玻璃馬賽克 30×30CM SAL-TE4815 2011-04-29

    申報貨品:玻璃馬賽克 30×30CM SAL-TE481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玻璃馬賽克(SAL-TE4815)依檢附之相片及說明,係由模具壓鑄之玻璃磚與磁磚拼接而成(比例3:1),以玻璃磚成分較具主要特性,參據H.S.中文版註解第701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16.10.00.00-6。

    材質成分:玻璃+磁磚 3:1

    功能用途:舖貼牆面或地面

    發文文號 100AA0339

  • 玻璃馬賽克 30×30CM 2011-04-29

    申報貨品:玻璃馬賽克 30×30C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玻璃馬賽克依檢附之相片及說明,係由模具壓鑄之玻璃磚拼接而成,參據H.S.中文版註解第701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16.10.00.00-6。

    材質成分:玻璃膏

    功能用途:舖貼牆面或地面

    發文文號 100AA0342

  • 玻璃馬賽克 30×30CM SAL-ML4822 2011-04-29

    申報貨品:玻璃馬賽克 30×30CM SAL-ML482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玻璃馬賽克(SAL-ML4822)依檢附之相片及說明,係由模具壓鑄之玻璃磚與大理石磚拼接而成(比例3:1),以玻璃磚成分較具主要特性,參據H.S.中文版註解第701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16.10.00.00-6。

    材質成分:玻璃+大理石 3:1

    功能用途:舖貼牆面或地面

    發文文號 100AA0340

  • 玻璃馬賽克 30×30CM EBO-984815 2011-04-29

    申報貨品:玻璃馬賽克 30×30CM EBO-98481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玻璃馬賽克(EBO-984815)依檢附之相片及說明,係由模具壓鑄之玻璃磚與含金屬蓋板拼接而成(比例9:1)之馬賽克,參據H.S.中文註解第701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16.10.00.00-6。

    材質成分:90% 玻璃 + 10% 金屬蓋板

    功能用途:舖貼牆面或地面

    發文文號 100AA0343

  • 玻璃馬賽克 30×30CM TA62-ML08 2011-04-29

    申報貨品:玻璃馬賽克 30×30CM TA62-ML0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玻璃馬賽克(TA62-ML08)依檢附之相片及說明,係由模具壓鑄之玻璃磚與樹脂膏及石英砂壓製之磚拼接而成(比例1:1),兩種材質據有同等特性,參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三(丙)規定及H.S.中文版註解對第701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016.10.00.00-6。

    材質成分:玻璃+樹脂(樹脂膏加石英砂灌模壓製) 1:1

    功能用途:舖貼牆面或地面

    發文文號 100AA034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列管標記
T*
列管類別
(T/T*)平板玻璃
適用稅率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9 條 平板玻璃:凡磨光或磨砂、有色或無色、有花或有隱紋、磋邊或未磋邊、捲邊或不捲邊之各種平板玻璃及玻璃條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導電玻璃及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免稅。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275.14 公噸 96.12%
  2. 西班牙 8.91 公噸 3.11%
  3. 印度 1.43 公噸 0.50%
  4. 義大利 0.77 公噸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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