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83032005 頭戴耳機及耳機,併裝有微音器
耳機:個人聲音收聽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0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 EHS951BKAA-IY /353g(2018-05-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依檢附說明書,係併裝有微音器之頭戴耳機,依解釋準則一(第16類類註3)、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30.32.00-5號。 材質成分::塑膠50% 電子50% 功能用途::耳機麥克風/玩電腦遊戲時用的耳機 發文文號 107CA0142
- 申報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EHS965BKAA-IU、 345g(2018-05-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依檢附說明書,係併裝有微音器之頭戴耳機,依解釋準則一(第16類類註3)、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30.32.00-5號。 材質成分::塑膠50% 電子50% 功能用途::耳機麥克風/玩電腦遊戲時用的耳機 發文文號 107CA0144
- 申報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 EHS950BKAA-IU 332g(2018-05-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依檢附說明書,係併裝有微音器之頭戴耳機,依解釋準則一(第16類類註3)、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30.32.00-5號。 材質成分::塑膠50% 電子50% 功能用途::耳機麥克風/玩電腦遊戲時用的耳機 發文文號 107CA0141
- 申報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 EHS013 / 280G、有四種顏色(紅、綠、橘、白)(2018-05-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電競耳機麥克風」依檢附說明書,係併裝有微音器之頭戴耳機,依解釋準則一(第16類類註3)、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30.32.00-5號。 材質成分::塑膠50% 電子50% 功能用途::耳機麥克風/玩電腦遊戲時用的耳機 發文文號 107CA0143
- 申報貨品::LEVEL U/EO-BG920B(2016-08-3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說明書,係為具有藍芽功能及微音器之耳機,可接聽電話、語音控制撥號、音樂播放及與手機連動資料分享,依解釋準則一(第16類類註3)、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8.30.32.00-5「頭戴耳機及耳機,併裝有微音器」。 材質成分::塑膠+橡膠+IC+麥克風+磁力扣 功能用途::接聽電話/語音控制撥號/音樂播放/與手機連動資料分享 發文文號 105AA0639
- 申報貨品::Cat Ear Headphones/-/171.48mm(w)×70mm(d)×193.98mm(h)&413g(2015-12-10)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據其檢附之資料,為貓耳造型的頭戴耳機,包含有耳機、揚聲器、麥克風及LED燈,其主要功能應為頭戴耳機,依據解釋準則一(第16類類註3)及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30.32.00-5號。 功能用途::耳罩式耳機/附屬Speaker/裝飾用LED燈 發文文號 104CA0284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724.62 公噸 75.93%
- 越南 190.13 公噸 19.92%
- 馬來西亞 23.25 公噸 2.44%
- 泰國 9.09 公噸 0.95%
- 墨西哥 2.19 公噸 0.23%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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