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84090002 其他聲頻擴大器

音響擴大器:聲音放大設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CN,NZ,SG,MH)
第三欄
10%

稽徵代號:T*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20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iFi Audio Retro 50(2017-09-12)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iFi Audio Retro 50」,經檢視進口人提供貨品使用說明,係具藍牙功能之真空管擴大機,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40.90.00-2號「其他聲頻擴大機」。 材質成分::木板25%,金屬殼25%,電路板50% 功能用途::BT/SPDIF/USB DAC擴大器 發文文號 106CA0271
  • 申報貨品::iFi Audio iDSD BL(2017-09-12)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據其產品型錄及說明書,係耳機擴大器(型號:iFi Audio iDSD BL),包含有數位類比轉換及濾波之功能,能將輸入USB、3.5mm jack或SPDIF格式之訊號轉換成SPDIF、RCA line或6.3mm jack 格式之訊號輸出,並有音量旋鈕能調整輸出之音量大小,參據(104)基預字第0750號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案例,本案貨物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40.90.00-2號。 材質成分::金屬殼50%,電路板50% 功能用途::SPDIF/USB DAC耳機擴大器 發文文號 106CA0268
  • 申報貨品::iFi Audio iDAC2(2017-09-12)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據其產品型錄及說明書,係耳機擴大器(型號:iFi Audio iDAC2),包含有數位類比轉換及濾波之功能,能將輸入USB格式之訊號轉換成SPDIF、RCA line或3.5mm jack 格式之訊號輸出,並有音量旋鈕能調整輸出之音量大小,參據(104)基預字第0750號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案例,本案貨物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40.90.00-2號。 材質成分::金屬殼50%,電路板50% 功能用途::SPDIF/USB DAC耳機擴大器 發文文號 106CA0269
  • 申報貨品::iFi Audio Pro iCAN(2017-09-12)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iFi Audio Pro iCAN」,經檢視進口人提供貨品使用說明,可做為耳機擴大機及前級擴大機使用,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40.90.00-2號「其他聲頻擴大機」。 材質成分::金屬殼50%,電路板50% 功能用途::耳機擴大器/前級 發文文號 106CA0272
  • 申報貨品::Smart Volume Control(2017-04-27) 分類理由::本案參據檢附資料,使用者需先行選擇boost或reduce模式,利用麥克風偵測周遭環境,無需手動即可自動調整適合之音量大小,參據(97)基預字第0127號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40.90.00-2號。 材質成分::塑膠外殼、電子零件 功能用途::屬於耳機配件(不含耳機),供電方式:使用兩顆Type13鋅空氣電池(Zinc-air battery),有一個耳機的3.5mm插頭,及一個3.5mm插孔,可以插在手機、播放裝置的耳機孔上,然後再連接耳機線使用。內部有一MEMS麥克風,可偵測環境音量大小,並根據環境音量大小,自動控製播放裝置的音量。(譬如聽音樂時,若旁邊有人在跟你說話,平常我們會手動降低播放音量,以聽清楚別人說的話,而使用這個裝置後,他便會偵測到旁人講話的聲音,自動幫你降低播放音量。或是也可反過來設定,當偵測到環境聲音太吵時,會自動提高播放 發文文號 106CA0110
  • 申報貨品::耳機放大器 Dac Headphone Amplifier、Mojo、規格詳目錄(2015-12-1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所檢附資料說明,耳機放大器、Mojo,可透過USB線從手機或電腦播放音樂至耳機,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18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8.40.90.00-2。 功能用途::透過USB線從手機或電腦播放音樂;至耳機,可以提升耳機的音質 發文文號 104AA0750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T* (T/T*)電器類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二、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 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 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十五。 三、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 四、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五、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81.59 公噸 50.12%
  2. 馬來西亞 27.15 公噸 16.68%
  3. 日本 16.38 公噸 10.06%
  4. 越南 7.55 公噸 4.64%
  5. 德國 6.78 公噸 4.17%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85181010005 供通訊用微音器,頻率範圍在300赫芝至3.4千赫芝,直徑不超過10公厘,高度不超過3公厘
  • 85181020003 無線微音器及其座
  • 85181090008 其他有線微音器及其座
  • 85182100004 裝入音箱之單一揚聲器
  • 85182200003 裝入同一音箱之多個揚聲器
  • 85182921001 電報用增音器及轉發器,無音箱,頻率範圍在300赫芝至3.4千赫芝,直徑不超過50公厘
  • 85182929003 其他電報增音器及轉發器
  • 85182931009 電話用增音器及轉發器,無音箱,頻率範圍在300赫芝至3.4千赫芝,直徑不超過50公厘
  • 85182939001 其他電話增音器及轉發器
  • 85182940008 其他通訊用揚聲器,無音箱,頻率範圍在300赫芝至3.4千赫芝,直徑不超過50公厘
  • 85182990007 其他揚聲器
  • 85183010001 頭戴耳機(包括兩耳用耳機),未含微音器者
  • 85183020009 耳機,未含微音器者
  • 85183031006 有線電話手持聽筒
  • 85183032005 頭戴耳機及耳機,併裝有微音器
  • 85183039008 其他含有微音器及一個或多個揚聲器之組件
  • 85184010009 供有線電話產品增音器用之擴大器
  • 85185010006 喊話筒
  • 85185090009 其他音響擴大機組
  • 85189010008 有線電話手持聽筒及增音器用之擴大器之零件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85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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