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83039008 其他含有微音器及一個或多個揚聲器之組件
喇叭:聲音輸出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藍芽行動電源車燈喇叭/型號:KEB-KS02i/功率:5W 產品尺寸:152mm*48mm*48mm(2017-07-24)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根據檢附資料說明,具有藍牙無線揚聲器、免持聽筒接聽來電、手電筒、行動電源等多項功能,宜以含有微音器之揚聲器為其主要功能。依據稅則第16類類註3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18.30.39.00-8「其他含有微音器及一個或多個揚聲器之組件」項下。 材質成分::電芯:鋰聚合物(鋰電池) 外層材質:塑膠 功能用途::將單車車燈-手電筒、藍芽音箱、手機免持、行動電源 結合在一起的新型產品 發文文號 106BA0122
- 申報貨品::藍芽手電筒喇叭 型號:SH-BT118、規格:詳見"產品規格書"(2015-03-05)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根據檢附資料及樣品,係由揚聲器、微音器、手電筒、鋰電池等所組成,具有藍牙無線揚聲器、免持聽筒接聽來電、手電筒、行動電源、警報器等多功能,宜以含有微音器之揚聲器為其主要功能,依據稅則第16類類註3規定,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8.30.39.00-8。 材質成分::外殼材質為鋁合金,內部為鋰離子電池和電子保護板元件及其他零配件組成 功能用途::將手電筒、藍芽音箱、手機免持、行動電源、警報器結合在一起的新型產品 發文文號 104AA0125
- 申報貨品::音樂手持花灑 Music & Phone Shower-Handshower、SH391、∮125(寬度)*37.5(厚度)*243mm(長度)(2015-02-03)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根據檢附資料,係含有微音器之藍牙揚聲器與盥洗用花灑(即蓮蓬頭)之組合物,可以無線藍牙與行動裝置配對使用,具出水花灑、播放音樂與接聽電話等功能,兼具有第3924節與第8518節貨品之同等特性,依據解釋準則三(丙)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8.30.39.00-8。 材質成分::ABS 功能用途::洗澡用出水花灑/使用藍芽功能可與手機連結,接聽電話與聽音樂 發文文號 104AA0068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6.91 公噸 83.42%
- 越南 2.39 公噸 11.79%
- 丹麥 0.30 公噸 1.46%
- 美國 0.19 公噸 0.93%
- 波蘭 0.10 公噸 0.47%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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