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42000009
撞球用品及附件
撞球用品:撞球台和相關用品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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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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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球桌布套裝,桌布1P(275*153),桌邊布6P(136*15)(SET) 2018-02-26
申報貨品:撞球桌布套裝,桌布1P(275*153),桌邊布6P(136*15)(SET)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撞球檯所屬桌布套裝,含主桌布(尺寸:275cm*153cm)1pcs及桌邊布(尺寸:136cm*15cm)6pcs,材質均為50%羊毛及50%滌綸。主桌布之4個角及長邊中間皆經人工裁切出三角形(邊長約3~5cm不等)缺口,係供搭配撞球檯之球洞而裁剪,主桌布長邊中間之兩側三角形缺口可作安裝於撞球檯之基準線,各項貨品中各有1塊桌邊布繡有桌布品牌及型號,為專門或主要適合撞球檯之桌布,依據解釋準則一[第11類類註一(申)、第95章章註三]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504.20.00.00-9「撞球用
材質成分:羊毛 50%、滌綸 50%
功能用途:撞球桌布更換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260.62 公噸 74.86%
- 比利時 48.88 公噸 14.04%
- 美國 31.90 公噸 9.16%
- 義大利 1.53 公噸 0.44%
- 印尼 1.13 公噸 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