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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43010005

遊藝場、桌上或室內遊戲用品,以硬幣、鈔票、金融卡、代幣或其他付款方式操作者,保齡球自動球道設備除外

投幣遊戲機:遊藝場的投幣遊戲設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相關法律
    商品檢驗法 第 3 條 第 60 條
    適用條文 第 3 條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看全文 ›

    查看 商品檢驗法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恐龍搖擺機 2018-01-04

    申報貨品:恐龍搖擺機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恐龍搖擺機」經檢附資料說明,以投幣式操作,為2-5歲兒童設計之遊藝設備,具有液晶顯示器內含多種遊戲畫面之遊戲機,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並參據H.S.對第9504節之解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504.30.10.00-5「遊藝場、桌上或室內遊戲用品,以硬幣、鈔票、金融卡、代幣或其他付款方式操作者,保齡球自動球道設備除外」。

    功能用途:1.此款游藝設備是為專業兒童樂園定製的配套運動游藝產品設備。2.機台液晶顯示器內嵌入遊戲豐富,遊戲七合一是親子類遊戲機所主打的一款早教認知類的遊戲機。3.面對的群體主要是2-5歲的兒童,其主要目的是在邊玩邊學過程中提高小朋友的認知識別能力。4.遊戲內容豐富,每款遊戲含有多種遊戲畫面,趣味性強,適宜開發孩子的大腦。5.經典款產品內置多套自主開發的益智小遊戲,遊戲製作精良,畫面清晰程序穩定,非常受到低齡兒童的親睞喜愛。6.插上電源後,螢幕就會自動打開,投幣後多少分鐘停下來要看商家設定每次玩耍的時候長短,這個可

    發文文號 107AA0006

  • 選物販賣機二代 2017-10-12

    申報貨品:選物販賣機二代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經檢附資料說明為投幣式以搖桿操控機器手臂之夾物機具,其取物成功與否以機率等額或投幣達指定金額即可連續夾物直到夾中為止,其主要功能為遊戲娛樂。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並參據H.S.註解對950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504.30.10.00-5「遊藝場、桌上或室內遊戲用品,以硬幣、鈔票、金融卡、代幣或其他付款方式操作者,保齡球自動球道設備除外」。

    功能用途:以投幣方式達指定金額,可換取販賣機內的內容物

    發文文號 106AA0624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635.33 公噸 87.84%
  2. 日本 123.26 公噸 6.62%
  3. 越南 70.90 公噸 3.81%
  4. 菲律賓 11.84 公噸 0.64%
  5. 中華民國 8.90 公噸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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