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章「玩具、遊戲品與運動用品;及其零件與附件」進口關稅多少?86 個號列的稅率與輸入規定
速答:第 95 章要繳多少關稅?
第 95 章「玩具、遊戲品與運動用品;及其零件與附件」共有 86 個稅則號列,第一欄稅率最常見的是 0%。其中 44 個號列為 0%(占 51.2%),從價稅率最高 5%。36 個號列標有輸入規定代號,最常見的是 C02(35 個號列)。進口時另依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及貨物稅、菸酒稅等)後的金額課徵營業稅,小額免稅規定見下方常見問題;實際應繳稅額以海關核定為準。
第 95 章的號列稅率怎麼分布?
- 0% 44
- 超過 0% 至 5% 42
- 超過 5% 至 10% 0
- 超過 10% 0
- 從量或其他計稅方式 0
依各號列第一欄稅率計算,共 86 個號列。資料來源:好運器稅則庫(同步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2026-09-16 彙總。
第 95 章常見哪些輸入規定代號?
輸入規定代號標在號列上,代表進口前可能要辦的檢驗、檢疫、許可或大陸物品管制。代號可能只涉及號列下的部分商品,請點進號列看完整說明。號列沒有代號,代表貿易管制面准許輸入、免簽發許可證,但不代表免檢驗檢疫或免稅。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35 個號列
602
進口屬「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專用證號證明後由海關放行。但屬軍事專用者,應取得國防部核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後由海關放行。
3 個號列
362
應檢附直轄巿或縣(巿)警察局同意文件。
1 個號列
本章有 35 個號列標有 C01 或 C02,涉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應施進口檢驗。怎麼判斷要不要驗、個人自用有沒有免驗額度,見 BSMI 商品檢驗指南。
第 95 章有哪些稅則號列?
9503 三輪腳踏車,踏板車,腳踏汽車及類似有輪玩具;玩偶車;玩偶;其他玩具;縮減尺寸(比例)之模型及類似遊戲用模型,無論可否活動;各種益智玩具
- 95030011001設計為兒童騎乘之有輪玩具(例如︰三輪腳踏車、踏板車、腳踏汽車);玩偶車0%
- 95030019003設計為兒童騎乘之有輪玩具(例如︰三輪腳踏車、踏板車、腳踏汽車);玩偶車之零件0%
- 95030021009玩偶,不論是否穿著衣服0%
- 95030022008玩偶之衣服及其附件、鞋靴及帽類0%
- 95030023007玩偶之假髮0%
- 95030024006玩偶之眼睛(第7018節下未裝配之玻璃眼睛除外)0%
- 95030029001其他玩偶零件及附件0%
- 95030031007電動玩具火車0%
- 95030039009電動玩具火車之零件;軌道、號誌及其他附件0%
- 95030041005縮減尺寸(比例)之模型組合套件,不論是否活動模型,第95030031及95030039號物品除外0%
- 95030049007第95030041號所屬玩具之零件及附件0%
- 95030051002其他建築物組件及建築玩具0%
- 95030059004第95030051號所屬玩具之零件及附件0%
- 95030061000動物或非人形玩具,充填者0%
- 95030062009其他動物或非人形玩具,非充填者0%
- 95030069002第95030061及95030062號所屬玩具之零件及附件0%
- 95030071008玩具樂器及器具0%
- 95030079000第95030071號所屬玩具之零件及附件0%
- 95030081006益智玩具0%
- 95030089008第95030081號所屬玩具之零件及附件0%
- 95030091102玩具槍,成組或成套者0%
- 95030091200無線電遙控玩具,成組或成套者0%
- 95030091905其他玩具,成組或成套者0%
- 95030092101無線電遙控玩具及模型,裝有馬達者0%
- 95030092904其他玩具及模型,裝有馬達者0%
- 95030093100玩具槍0%
- 95030093208其他無線電遙控玩具0%
- 95030093306吹氣玩具0%
- 95030093903其他玩具0%
- 95030099006第95030091、95030092及95030093號所屬玩具之零件及附件0%
9504 影像遊戲機、桌上或室內遊戲用品,包括彈珠機、撞球檯、娛樂專用桌及保齡球自動設備,以硬幣、鈔票、金融卡、代幣或任何其他付款方式操作之娛樂機
- 95042000009撞球用品及附件0%
- 95043010005遊藝場、桌上或室內遊戲用品,以硬幣、鈔票、金融卡、代幣或其他付款方式操作者,保齡球自動球道設備除外0%
- 95043090008其他遊戲用品,以硬幣、鈔票、金融卡、代幣或其他付款方式操作者,保齡球自動球道設備除外0%
- 95044000005遊戲卡片(包括撲克牌)0%
- 95045000100不含軟體之電視接收顯影遊樂器0%
- 95045000191其他電視接收顯影遊樂器0%
- 95045000208電視接收顯影遊樂器卡匣0%
- 95045000903其他影像遊戲機,第950430目者除外0%
- 95049010002保齡球道設備(包括保齡球)0%
- 95049090005其他遊樂會、桌上或室內遊戲物品0%
9505 慶典、狂歡節或其他遊藝用品,包括魔術道具及新奇機巧遊戲器具
9506 本章未列名之一般體能運動、體操、競技比賽、其他運動(包括乒乓球)或戶外遊戲用物品及設備;游泳池及袖珍游泳池
- 95061100008滑雪屐5%
- 95061200007滑雪屐繫結物5%
- 95061900000其他滑雪設備3.4%
- 95062100006帆板5%
- 95062900008滑水板、衝浪板及其他水中運動設備2.5%
- 95063100004高爾夫球桿,整套5%
- 95063200003高爾夫球5%
- 95063900006其他高爾夫球設備5%
- 95064010001乒乓球桌3.4%
- 95064020009乒乓球拍3.4%
- 95064030007乒乓球3.4%
- 95064090004其他乒乓球用品及設備3.4%
- 95065100009(草地)網球拍,不論是否已裝弦5%
- 95065900109羽毛球拍,不論是否已裝線5%
- 95065900207壁球長拍,不論是否已裝線5%
- 95065900305壁球短拍,不論是否已裝線5%
- 95065900902其他網球拍或類似之球拍,不論是否已裝線5%
- 95066100007(草地)網球5%
- 95066210004足球3.4%
- 95066220002籃球5%
- 95066230000排球3.4%
- 95066290007其他可充氣之球5%
- 95066910007棒球3.3%
- 95066990000其他球3.3%
- 95067010004溜冰鞋用冰刀0%
- 95067090007刀式溜冰鞋及輪式溜冰鞋,包括附有溜冰用具之溜冰鞋靴2%
- 95069100001一般體能運動、體操或競技比賽用物品及設備3%
- 95069900101十字弓2.5%
- 95069900904其他本章未列名之其他運動或戶外遊戲用物品及設備;游泳池及袖珍游泳池2.5%
9507 釣魚竿、釣魚鈎及其他釣魚用具;撈魚網、捕蝶網及類似之網;鳥形引誘物(不包括第9208或9705節所列者)及類似狩獵或射擊用品
- 95071000008釣魚竿5%
- 95072000006釣魚鈎,不論是否附有連接線者5%
- 95073000004釣魚線軸5%
- 95079000001其他釣魚用具;撈魚網、捕蝶網及類似之網;鳥形引誘物(不包括第9208或9705節所列者)及類似狩獵或射擊用品5%
9508 巡迴馬戲團及巡迴動物園;遊樂園遊樂設施及水上樂園遊樂設施;遊樂場遊樂設施,包括射擊場;巡迴劇團
- 95081000007巡迴馬戲團及巡迴動物園5%
- 95082100004雲霄飛車5%
- 95082200003旋轉木馬、鞦韆臺及迴轉臺5%
- 95082300002碰碰車5%
- 95082400001動態模擬器及動態電影院5%
- 95082500000水上乘坐式設施5%
- 95082600009水上樂園遊樂設施5%
- 95082900006其他遊樂園遊樂設施及水上樂園遊樂設施5%
- 95083000003遊樂場遊樂設施5%
- 95084000001巡迴劇團5%
稅則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欄稅率差在哪?
《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把稅率分成 3 欄:第一欄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會員,或與我國有互惠待遇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第二欄只適用兩種情形的「特定」進口貨物: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或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不能適用前兩欄的,才適用第三欄。同時可以適用第一欄與第二欄時,取較低的稅率。中國大陸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原則適用第一欄;第二欄對中國大陸只限 ECFA 早收清單的貨品。
本站各章與號列頁顯示的是第一欄稅率。第二欄在稅則表內以國別代碼標示適用對象,例如「免稅 (PA,GT,NI,SV,HN,NZ,SG)」;代碼只是稅則表上的標示,其中部分協定已停止或終止適用(如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實際適用以關務署公告為準。郵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規定: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時,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外,按 5% 稅率課徵關稅;但單項或同號列物品合計超過新臺幣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號列稅率課徵(總則五;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9 條)。這條 5% 規定的條文只涵蓋郵包與旅客,快遞貨物依各號列稅率計算。
常見問題
- 關稅:從價稅號列是完稅價格 × 稅率,從量稅號列按數量或重量計算(自中國大陸進口原則適用第一欄)。
- 營業稅:以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後的金額為稅基,由海關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第 41 條);另課貨物稅或菸酒稅的商品,稅基還要再加計。
- 推廣貿易服務費:法定上限為貨品價格萬分之 4.25(貿易法第 21 條),現行按完稅價格萬分之 4 計收,應繳金額未逾新臺幣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個半年度(1–6 月、7–12 月)內適用免稅放行超過 6 次,當期之後的進口就不再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
- 同批快遞貨物不得拆開分別申報(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
- 郵包超過限額時是整筆全額課徵,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
本頁的法源與資料從哪裡來?
- 關稅法第 3 條:關稅之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關稅法另有規定外,依《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
- 海關進口稅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標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總則二稅率三欄、總則五郵包零星物品、解釋準則一至六。
- 關稅法第 21 條與《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的數額計算營業稅;第 41 條:進口貨物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8、9、11、12 條:新臺幣 2,000 元免稅、逾額按全額課徵、零星物品的定義、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給同一收件人的郵包合併計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適用免稅。
- 經濟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 號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同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1 號公告:排除適用的貨品項目。
- 財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同批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半年度內免稅放行逾 6 次不適用。
- 財政部關務署《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112 年版總說明:21 類、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於 HS 架構外增訂,以及 8 碼稅則號別、10 碼貿易管理及統計分類,再加 1 位檢查號碼。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規定代號表》:輸入規定欄空白為「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使用限制:本頁統計由好運器稅則庫彙總,僅供查詢參考;號列歸屬、適用稅率與輸入規定以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及海關核定為準。本頁不構成個案稅則分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