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01 新制:化粧品改「不分類」管理,廢除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許可證,改為業者輸入/販售前完成「產品登錄 + PIF(產品資訊檔案)+ GMP」(分階段至 2026-07 全面納管)。自 2024-07 輸入的化粧品不得再標示許可證字號。
- 個人自用集運:一般化粧品以「合理自用數量」為原則(原「12 件」特定用途限量已廢止);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等)海關自用參考「每種 ≤ 12、合計 ≤ 36」(原包裝)。
- 稅:化粧品 CCC 章別 33,關稅約 5% +(完稅價格+關稅)× 5% 營業稅;完稅價格 ≤ NT$2,000 免稅。
- 香水含酒精 24%+ 屬易燃品,空運禁運,須走海運(或分裝 < 30ml)。
- 轉售即屬商業進口,須完成化粧品產品登錄;超量部分海關得責令限期退運或銷毀。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財政部關務署(詳見文末「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本篇目錄
為什麼要在意化妝品法規?
台灣的化妝品由 食藥署 TFD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自 2024-07-01 起化粧品改採「不分類」管理:廢除原「特定用途化粧品」的查驗登記與許可證,改為業者於輸入、販售前完成「產品登錄 + 建立產品資訊檔案(PIF)+ 符合 GMP」,並分階段實施(特定用途 2024-07、嬰兒/唇/眼/牙膏/漱口水 2025-07、全部一般化粧品 2026-07)。
但對個人自用集運客戶,重點是「自用、非供販售」的合理數量:
- 一般化粧品:以「合理自用數量」為原則(不分類後已無固定「12 件」查驗限量)
- 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海關自用參考「每種 ≤ 12、合計 ≤ 36」(原包裝)
- 不能轉賣(轉售視為商業進口,須完成產品登錄)
自用數量規則詳解(2024-07 新制後)
- 一般化粧品(面膜、化妝水、精華液、口紅、底妝…):2024-07 不分類後無固定「12 件」查驗限量,以「合理自用數量、非供販售」為原則。
- 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海關自用參考「同一品項 ≤ 12、合計 ≤ 36」(以原包裝為限)。
特定用途化粧品計算例:
- ✅ 某品牌防曬 25ml × 12 條 = 達單一品項上限
- ❌ 某品牌防曬 × 15 條 = 超過單一品項 12,超量 3 條需退運/申請
- ✅ 防曬 12 + 染髮劑 12 + 美白 12 = 不同品項、合計 36(達合計上限)
同一收件人於半年度(1–6 月/7–12 月)免稅放行逾 6 次即屬「次數頻繁」,第 7 次起不適用免稅、整批課稅;且超量/頻繁進口會被海關列為商業疑慮。真有大量需求請走商業進口(完成產品登錄)正規流程。
7 大類化妝品集運重點
1. 面膜(最熱門)
韓國 Mediheal、Innisfree、JM Solution;日本 LuLuLun、SK-II;大陸 韓后、自然堂。
重點:① 同款 12 片內安全 ② 含特殊成分(醫美級酸類、玻尿酸高濃度)會被加驗 ③ 可分別買 5-10 種不同款,每款 12 片,疊加更多。
2. 精華液 / 美容液
SK-II 神仙水、Estée Lauder 小棕瓶、Lancôme 小黑瓶。
重點:含 A 醇(retinol)的醫美級成分常被海關抽驗加問。建議選一般保養品(非醫美級)。同款 12 瓶內 OK。
3. 口紅 / 唇釉 / 唇膏
YSL、Dior、MAC、Charlotte Tilbury、3CE。
重點:通常 12 支內無問題。混搭多色組合(如 Dior 999 + 080 + 720 等)每色算不同品項。
4. 粉底 / 遮瑕 / 蜜粉
Estée Lauder DW、NARS、Maybelline Fit Me、Shu Uemura。
重點:液體粉底走空運受限(容量 100ml 以上需特殊包裝)。建議走海運或選蜜粉、粉餅形式。
5. 防曬乳(特定用途化粧品)
Anessa 安耐曬、Biore 含光、La Roche-Posay。
重點:防曬屬「特定用途化粧品」(原「含藥化妝品」名稱已於 2024-07 取消)。個人自用以「每種 ≤ 12、合計 ≤ 36」為海關參考;商業販售須先完成產品登錄 + PIF + GMP(不再是查驗登記/許可證)。
6. 香水 / 古龍水
Chanel No.5、Dior Sauvage、Tom Ford。
重點:含酒精濃度高,空運禁運(IATA 規定)。必須走海運或請商家分裝小瓶(<30ml 通常允許空運)。
7. 醫美級保養(A 醇、酸類、肉毒)
The Ordinary 高濃度 retinol、Drunk Elephant 酸類精華、Skinceuticals 維他命 C。
重點:海關對「藥妝」級商品會加驗。建議單款不超過 6 件、附使用說明(避免被視為藥品)、避免同時集運多品牌醫美級產品。
化妝品集運 4 步驟
1下單填好運器深圳/海外倉地址
大陸貨:填深圳倉。韓國 / 日本貨:填好運器仁川 / 東京合作倉地址,由我方海外集運據點代收後合艙運回台灣(純物流代收、不涉及商品採購金流)。
2到倉後加購驗貨(建議!)
化妝品最容易遇到「冒牌仿冒」,到倉時加購驗貨(NT$30/件)拍照紀錄。發現異常 7 天內可向賣家退換貨。
3選擇出貨方式
液體類(精華液、面膜、化妝水):建議走海運,運費省 50%、無空運液體限制。固體類(口紅、粉餅):空運速度快。
4清關 + EZWay 確認
抵台後 EZWay APP 推送,每件商品都會列出。一般化粧品以合理自用量為原則;特定用途化粧品同一品項超過 12(或合計超過 36)會被海關標記,可能要求退回超量部分或申請自用免驗。
化粧品商業進口流程(2024-07 新制)
如果你要在台灣販售(蝦皮、momo、實體店),須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完成下列義務(自 2024-07 起不再是事前查驗登記/許可證):
- 化粧品產品登錄:於食藥署平台登錄商品名、成分、原產國、製造商、輸入業者等資料
- 建立產品資訊檔案(PIF):含成分、安全性評估報告等,供主管機關查核
- 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製造場所符合 GMP 規範
- 中文標示:產品名、成分、用法用量、保存期限、輸入業者等(自 2024-07 起不得標示「許可證字號」)
分階段納管: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等)2024-07 已上路;嬰兒/唇/眼/牙膏/漱口水 2025-07;全部一般化粧品 2026-07 全面納管。好運器提供登錄與報關代辦協助。
韓國/日本/大陸三大來源比較
| 來源 | 價格 | 正貨保障 | 運送時間 | 適合品類 |
|---|---|---|---|---|
| 韓國 | ⭐⭐⭐ 中 | ⭐⭐⭐⭐ 高 | 5-10 天 | 面膜、底妝、護膚 |
| 日本 | ⭐⭐⭐⭐ 中高 | ⭐⭐⭐⭐⭐ 最高 | 5-10 天 | 防曬、藥妝、保養 |
| 大陸(淘寶) | ⭐⭐⭐⭐⭐ 最低 | ⭐⭐ 參差 | 3-7 天 | 國產品牌、面膜 |
淘寶/拼多多有大量「韓妝平價代購」,但很多是仿冒(甚至含禁用化學成分)。建議:① 看品牌官方旗艦店 ② 看買家秀真實照片 ③ 對比售價與韓國當地售價(差距 <30% 多半是水貨/仿冒)
集運化妝品保險技巧
SK-II、La Mer、雅詩蘭黛精華液每瓶 NT$3,000-10,000,保價成本 NT$90-300,運輸途中破損可全額理賠。
向我們客服說明「精華液」「玻璃瓶」,倉庫自動加強包裝(免費)。
海關對「同包裹多品牌化妝品」會視為「商業樣品」抽驗。建議集中買 3-5 個品牌,超過分次出貨。
化妝品有衛生疑慮,到倉如果發現已開封必拒收(拍照記錄)。
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本頁化粧品法規與自用數量均依下列現行法規與政府官方資料整理,最後查證日期 2026-05-31:
- 化粧品 2024-07-01 不分類新制: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廢除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許可證,改為產品登錄+PIF+GMP,分階段至 2026-07 全面納管 —— 衛福部食藥署(TFDA)。
- 特定用途化粧品個人自用 每種 ≤ 12、合計 ≤ 36(原包裝);一般化粧品以合理自用量;超量得責令限期退運或銷毀(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5 條)—— 財政部關務署 × 食藥署。
- NT$2,000 免稅、半年逾 6 次不適用免稅:依關稅法第 49 條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 財政部關務署。
- 香水含酒精 24% 以上屬易燃品,空運禁運:依航空危險物品(IATA)規範。
官方查詢: 衛福部食藥署(TFDA)、 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 財政部關務署; 查商品稅則可用 好運器 12,000+ 稅則查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