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到台灣集運運費與價格方案
運費本身不課稅,但它會墊高你的「完稅價格」——稅金是照完稅價格算的。進口「前」的運費與保險費要計入完稅價格;進口「後」的國內運費則不計入(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11–19 條)。完稅價格 ≤ NT$2,000 可免稅,逾 NT$50,000 須改一般報單。⚠️ 把一批貨拆單分批申報以規避免稅額,是違法的(海/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明定同批不得分開申報,違規將合併計稅並依緝私規定處罰)。
運費計算方式
空運目前依重量級距並區分一般件與特殊件;海運快遞則依貨物重量、體積與商品屬性,按公斤或材積才報價。請用倉庫完成包裝後的實測資料計算,並核對最低收費與附加費。
空運快遞價格
空運快遞適合急需的商品,從深圳倉庫出貨到台灣收件約 3-5 個工作天。普通貨與特殊貨同價,取實重或材積重較大者計費。
| 計費方式 | 價格 | 說明 |
|---|---|---|
| 每公斤(實重/材積重取大) | NT$100 / kg | 普通貨與特殊貨同價 |
| 未滿 10 公斤/材積 | NT$120 | 加收派件費,滿 10 公斤免收 |
* 1 材積 = 10,000 cm³ = 1 公斤。國際運費浮動,運送前歡迎以 LINE 確認最終報價。
海運快遞價格
海運快遞從深圳倉出貨後約 5-10 天直送;大型或大量貨物可走海運專線/大貨,約 7-14 個工作天。查驗、補件、連假與末端配送可能延長。
| 計價方式 | 價格 | 適用情況 |
|---|---|---|
| 海運快遞(每公斤,實重/材積重取大) | NT$50 TWD/kg | 個人集運、雜貨、五金、書籍、食品(5-10 天) |
| 海運專線/大貨 | NT$25 TWD/kg 起(CBM 計費) | 大型家具、家電、商業批量,專案報價(7-14 天) |
* 未滿 10 公斤/材積加收 NT$100 派件費,滿 10 公斤免收。以上價格僅供參考,實際費用以系統報價為準。
空運 vs 海運怎麼選?
選空運的情況
- 急需使用的商品
- 時效優先、可接受較高單價
- 高價值商品(減少在途時間)
- 小件衣物、3C 配件、化妝品
選海運的情況
- 不急用、可以等 1-2 週
- 按重量或材積報價後較合適
- 大型家具、家電
- 商業批量進貨
增值服務
好運器提供多項增值服務,讓您的集運體驗更安心。
開箱驗貨
$30 / 件
檢查商品是否與訂單一致,確認有無破損
合箱打包
免費
將多個包裹合併成一箱,節省國際運費
拍照確認
$20 / 件
拍攝商品實物照片,出貨前確認品質
易碎品加固包裝
免費
玻璃、陶瓷等易碎商品由倉庫加強緩衝與外箱補強
省錢小技巧
集中下單,等所有包裹到齊再一次寄出,合箱免費還能降低單件運費。
備註請賣家簡易包裝,減少材積重量,避免為「空氣」付運費。
不急用時可比較海運的重量與材積報價;仍要把時效、包裝與附加費一起計入。
個人進口完稅價格不超過 NT$2,000 且符合條件時,才可能適用低價免稅;應如實申報,同批貨物不得為規避稅負拆分申報,且每半年度低價免稅受進口頻次限制。
運費會被課稅嗎?完稅價格怎麼算
這是集運最常見的誤解。運費本身不是稅,但海關課稅的稅基叫做「完稅價格」,而完稅價格是否包含運費,取決於那段運費發生在「進口之前」還是「進口之後」。
依關稅法第 29 條,完稅價格以進口貨物的「交易價格」為計算基礎,也就是買方實付或應付的價格。貨物運至輸入口岸前的運費與保險費,屬於進口前的成本,須計入完稅價格。
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至第 19 條,實付或應付價格不包含「進口後」的運費、延期付款利息,以及進口後的建築、設置、裝配、維修或技術協助費用。也就是說,貨物抵達台灣後的國內配送費用,不會被課稅。
完稅價格的六層核估順序(關稅法第 29–35 條)
海關並非「想核多少就核多少」。依關稅法規定,完稅價格採階層式核估,必須依序適用,前一層不適用時才能進入下一層:
以該進口貨物實付或應付的價格為準。這是最優先、也是絕大多數集運包裹適用的方法。
交易價格無法適用時,參照同樣貨物的交易價格核估。
再無同樣貨物時,參照類似貨物的交易價格。
依該貨物在國內的銷售價格,扣減相關費用後回推。
依生產成本、利潤與一般費用等計算。
前述方法均不適用時,依合理方法核定。施行細則並明定 7 款不得採用的估價方式(例如不得以國內生產貨物的價格、或恣意/虛構的價格為準)。
💡 台灣的估價制度與 WTO 關稅估價協定接軌,我國並為世界關務組織(WCO)「關稅估價技術委員會」(TCCV)之正式會員。這代表核估必須有方法、有順序、可受檢驗,而不是任意認定。
免稅門檻與通關分級
集運包裹依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與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均依關稅法第 27 條第 2 項訂定)通關,第 11 條把貨物分級,完稅價格決定你走哪一條路:
| 完稅價格級距 | 通關方式 | 稅費 |
|---|---|---|
| ≤ NT$2,000 | 低價免稅(簡易申報) | 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 |
| NT$2,001 – 50,000 | 低價應稅(簡易申報) | 課關稅 + 5% 營業稅(+貨物稅如適用) |
| 逾 NT$50,000 | 高價貨物,須改為一般進口報單 | 全額課徵,文件與查驗要求更嚴 |
⚠️ 完稅價格逾 NT$2,000 時,是全額課徵,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此外,涉輸出入規定、減免稅、沖退稅、平衡稅/反傾銷稅、關稅配額等情形,即使金額不高也須改用一般報單。
海運快遞:單件毛重逾 70 公斤者不得在海運快遞貨物專區通關(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3 條)。空運快遞亦以單件毛重 70 公斤以下為限(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6 條)。管制品、侵權物品、生鮮農漁畜產品等也不得於專區通關。
若走國際郵包(非快遞專區),依關務署規定:郵包以每件毛重 30 公斤以下為限;完稅價格 NT$2,000 以內免徵關稅、貨物稅與營業稅(菸酒及關稅配額農產品除外);同一寄件人於同一到達日寄給同一收件人 2 件以上者,合併計價;且同半年度(1–6 月、7–12 月)內免稅放行逾 6 次即屬「次數頻繁」,不再適用免稅。
拆單分批的法律風險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5 條與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均明定:同一批貨物不得分開申報(未逾免稅限額或主動申報者除外)。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30 條並規定,違規分批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課稅,並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處罰。
快遞業者違反上開辦法者,依關稅法第 87 條處警告或 NT$6,000 至 NT$30,000 罰鍰;情節重大或累罰者,得停止其專區通關或廢止登記。關務署的郵包問答集亦明白將「分批下訂以規避免稅額」列為違規態樣。
合箱、併櫃是為了節省運費(本站合箱免費),這與「為規避稅負而拆分申報」是兩回事。誠實申報商品名稱、數量與價格,該課稅時課稅——完稅價格超過門檻只是多繳 5% 營業稅與關稅,被認定違規分批的代價高得多。
進口稅費完整計算公式
很多人以為「進口稅」就是關稅,其實海關在進口時會一併代徵多項稅費。完整結構如下:
關稅 = 完稅價格 × 進口稅率。稅率依商品的 CCC 稅則號別(11 碼)而定,可用 好運器 12,000+ 稅則查詢或關務署單一窗口查詢。
依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公式為:營業稅額 =(關稅完稅價格 + 進口稅 + 貨物稅 + 菸酒稅 + 菸品健康福利捐)× 5%。注意營業稅的稅基包含關稅本身——這是最常被算錯的一步。同批貨物完稅價格 ≤ NT$2,000 者免徵。
部分商品(如車輛、電器、油氣類等)另課貨物稅。其完稅價格是否加計進口稅,依財政部賦稅署 68 年 12 月 4 日台財稅第 38615 號函:進口稅則本身無稅率者不加計;有稅率而實際課稅者加計實際稅額;有稅率但依法免稅者,仍須加計「免徵進口稅之數額」計徵貨物稅。
假設完稅價格 NT$10,000、關稅率 6.6%、無貨物稅:
關稅 = 10,000 × 6.6% = NT$660
營業稅 =(10,000 + 660)× 5% = NT$533
進口稅費合計 = NT$1,193(並非只有 660)。
※ 稅則號別與稅率以財政部關務署核定為準;本頁公式為法規結構說明,實際應納稅額依海關核定。
逾期與滯納的代價
進口報關與繳稅都有期限,逾期會產生額外費用——這些成本往往被忽略:
進口貨物應自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 15 日內報關(關稅法第 16 條)。逾期者,依關稅法第 73 條自報關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日加徵滯報費新臺幣 200 元。
關稅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依關稅法第 74 條加徵滯納金,按日加徵所欠稅額萬分之五。
海關代徵之營業稅逾期未繳者,每逾 2 日加徵滯納金 1%;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另有暫不放行與移送強制執行等程序。
💡 相對地,海關代徵營業稅之漏稅額在 NT$5,000 以下者免罰(虛報數量超過 5% 者另論)——但這是「免罰」,不是「免補稅」。
對海關核估有疑義怎麼辦
如果你認為海關核定的完稅價格不合理,制度上有三條路:
依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民國 115 年 1 月 23 日修正),進口前即可向關務署申請預先審核,先確定完稅價格與哪些費用應計入。適合金額大、費用結構複雜(含權利金、佣金、特殊關係)的進口。
可填具「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核定方法說明申請書」,要求海關說明其核估所依據的方法與順序(關務署稽核業務組線上說明)。
曾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海關驗估報告未載明查價程序與所比對之價格資料庫者,其核估違法,應予撤銷。這說明核估必須具備可檢驗的程序與依據,並非不可挑戰。
⚠️ 另須注意:海關得於貨物放行之翌日起 6 個月內通知實施事後稽核,並於 2 年內完成(關稅法第 13 條)。也就是說,「放行」不等於「定案」。
常見問題
集運運費會被課稅嗎?
運費本身不是稅,但會影響稅基。貨物運抵台灣輸入口岸「前」的運費與保險費,須計入完稅價格(關稅法第 29 條);抵台「後」的國內配送運費則不計入(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11–19 條)。所以海運雖然運費較低,但若商品價格相同,完稅價格差異其實有限——真正決定稅金的是商品本身的價值與稅則。
完稅價格 NT$2,000 免稅,是「超過的部分」才課稅嗎?
不是。完稅價格一旦逾 NT$2,000,是全額課徵關稅與營業稅,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例如完稅價格 NT$2,100,是以 2,100 元為稅基計算,而非以 100 元計算。
那我把一箱拆成好幾箱寄,每箱都低於 2,000 元,不就免稅了?
這是違法的。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5 條與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均規定同批貨物不得分開申報;違規分批者會被合併計算完稅價格課稅,並依海關緝私條例處罰(海運快遞辦法第 30 條)。此外,郵包還有「同半年度免稅放行逾 6 次即不適用免稅」的頻次限制。合箱省運費是合法的,拆單避稅則不是。
營業稅 5% 是用商品價格乘以 5% 嗎?
不是。依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公式為(完稅價格 + 進口稅 + 貨物稅 + 菸酒稅)× 5%——稅基包含關稅。例如完稅價格 10,000 元、關稅 660 元,營業稅是 (10,000 + 660) × 5% = 533 元,而不是 500 元。
集運包裹有重量上限嗎?
有。海/空運快遞貨物專區通關,單件毛重以 70 公斤為限(海運快遞辦法第 3 條、空運快遞辦法第 6 條);國際郵包則為每件毛重 30 公斤以下。超過者須改走一般貨物報關程序。另外管制品、侵權物品、生鮮農漁畜產品等不得於快遞專區通關。
材積重量(材積才)是怎麼算的?
海運材積以「才」為單位:長 × 寬 × 高(公分)÷ 28317,1 才約等於 30×30×30 公分的體積。輕而大的貨物(如家具、大型包裝)通常按材積計價;重而小的貨物(如五金、書籍)則按重量計價。實務上會取重量與材積換算後較大者作為計費依據,所以請賣家減少多餘包裝,可以有效降低運費。
本頁法規依據
- 關稅法(第 16 條報關期限、第 27 條快遞通關授權、第 29–35 條完稅價格核估、第 13 條事後稽核、第 73 條滯報費、第 74 條滯納金、第 87 條罰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11–19 條完稅價格應計入/不計入之費用)—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1 條貨物分級、同批不得分開申報、專區通關與重量限制)—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進出口郵包物品通關相關規定 — 財政部關務署。
-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核定方法說明、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 財政部關務署。
- 商品稅則與稅率查詢:0523.tw CCC 稅則 12,000+ 編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