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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空氣污染防制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大氣環境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08-01
📋 條文摘要

各級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任)專責機關(構),辦理空氣污染訓練及防制之有關事宜。

📝 內容

各級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任)專責機關(構),辦理空氣污染訓練及防制之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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