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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7 條

📜
法律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
條款號
第 287 條
📂
分類
國土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十五 章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6-02-23
📋 條文摘要

建築物留設之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之百分之六十。

📝 內容

建築物留設之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之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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