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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賦稅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4-12
📋 條文摘要

申請人提供之資料不全致無法預先審核稅則者,應於海關書面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補件;申請人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向海關申請延長補件期限。延長以一次為...

📝 內容

申請人提供之資料不全致無法預先審核稅則者,應於海關書面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補件;申請人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向海關申請延長補件期限。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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