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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關?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2-01 最後修訂: 2026-01-30
📋 條文摘要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免稅範圍以合於其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之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及動物用藥應予限量,其...

📝 內容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免稅範圍以合於其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之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及動物用藥應予限量,其項目及限量,依附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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