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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9-09
📋 條文摘要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之申請,以貨品業已外銷者為限。 將貨品售予在中華民國享有外交待遇之機關、個人或有其他應予退稅之特殊情形經財政部核准者,視同外銷,其出口...

📝 內容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之申請,以貨品業已外銷者為限。
將貨品售予在中華民國享有外交待遇之機關、個人或有其他應予退稅之特殊情形經財政部核准者,視同外銷,其出口日期以交易憑證所載之交貨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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