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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9-09
📋 條文摘要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以下列規定為限: 一、關稅:依關稅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申請退還或沖銷記帳者。 二、貨物稅:依貨物稅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退還或沖銷...

📝 內容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以下列規定為限:
一、關稅:依關稅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申請退還或沖銷記帳者。
二、貨物稅:依貨物稅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退還或沖銷記帳者。
三、營業稅:依第十三條規定申請沖銷記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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