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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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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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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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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證券暨期貨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3-24
📋 條文摘要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股務事務委外辦理者,不得變更為自行辦理。

📝 內容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股務事務委外辦理者,不得變更為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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