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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園區
🏛️
Authority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09-19
📋 條文摘要

管理局依本辦法規定,向園區內設立之園區事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收取管理費。但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構、提供園區水、電基礎設施設備之公用事業得免予收取。

📝 內容

管理局依本辦法規定,向園區內設立之園區事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收取管理費。但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構、提供園區水、電基礎設施設備之公用事業得免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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