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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互助社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儲蓄互助社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合作及人民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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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2-04
📋 條文摘要

儲蓄互助社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內容

儲蓄互助社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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