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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
最後修訂: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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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核發(准)、展延、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各項運作之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及解除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限制或禁止事項,應依...
📝 內容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核發(准)、展延、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各項運作之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及解除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限制或禁止事項,應依附表一收取審查費。
各級主管機關受理前項合併申請運作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者,以收費最高者收取審查費。
各級主管機關受理第一項展延或變更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屬同時變更多項內容者,以展延或變更項目收費最高者,收取審查費。
各級主管機關受理前項合併申請運作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者,以收費最高者收取審查費。
各級主管機關受理第一項展延或變更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屬同時變更多項內容者,以展延或變更項目收費最高者,收取審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