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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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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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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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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第六章 食品輸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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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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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08.06.12
最後修訂: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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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遇有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或輸入產品經查驗不合格之情況嚴重時,得就相關業者、產地或產品,停止其查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