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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漁業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4-07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農業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內容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農業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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