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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第 3 條
最後修訂:
20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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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園區事業申請人提出之營運計畫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計畫摘要。 二、營運目標及時程。 三、核心技術內容概要。 四、市場分析。 五、行銷策略。 六、污...
📝 內容
園區事業申請人提出之營運計畫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計畫摘要。
二、營運目標及時程。
三、核心技術內容概要。
四、市場分析。
五、行銷策略。
六、污染防治。
七、財務計畫(含風險分析、經濟效益)。
八、研究發展。
一、計畫摘要。
二、營運目標及時程。
三、核心技術內容概要。
四、市場分析。
五、行銷策略。
六、污染防治。
七、財務計畫(含風險分析、經濟效益)。
八、研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