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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2 條

📜
法律名稱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職業安全衛生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1-09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第十條所稱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害性化學品),指下列危險物或有害物: 一、危險物:符合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者。 二、有害...

📝 內容

本法第十條所稱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害性化學品),指下列危險物或有害物:
一、危險物:符合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者。
二、有害物:符合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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