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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第 6 條
最後修訂: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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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食品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食品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食品與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添加物、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
📝 內容
食品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食品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食品與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添加物、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文件變更、移轉、展延登記之審查,及許可文件之核發、換發、補發。
三、新穎性食品之安全評估。
四、食品生產流程管理之規劃及政策推動。
五、食品營養成分分析、食品標示之管理。
六、食品業、餐飲業衛生管理、政策與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輔導。
七、其他有關食品管理事項。
一、食品管理、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食品與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添加物、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文件變更、移轉、展延登記之審查,及許可文件之核發、換發、補發。
三、新穎性食品之安全評估。
四、食品生產流程管理之規劃及政策推動。
五、食品營養成分分析、食品標示之管理。
六、食品業、餐飲業衛生管理、政策與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輔導。
七、其他有關食品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