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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發展再生能源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發展再生能源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0-01-14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公司法人或自然人進口前條貨物時,應於進口報單註明中央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之文號。申請免徵關稅者,並應檢附經濟部核發之國內無產製證明文件。

📝 內容

公司法人或自然人進口前條貨物時,應於進口報單註明中央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之文號。申請免徵關稅者,並應檢附經濟部核發之國內無產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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