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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審查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園區管理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0-11-15
📋 條文摘要

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開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於該產業園區核定設置公告後,擬具申請書及造地施工管理...

📝 內容

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開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於該產業園區核定設置公告後,擬具申請書及造地施工管理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
前項造地施工管理計畫,應包括下列書件:
一、工程細部設計書圖文件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施工計畫書。
前項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人得依產業園區開發需要,規劃分期分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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