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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組織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3-11-21
📋 條文摘要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庫務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二、支付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債務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四、財務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五、公股管...

📝 內容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庫務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二、支付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債務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四、財務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五、公股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六、菸酒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資訊室,分二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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