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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 5 條

📜
法律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組織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3-01-04
📋 條文摘要

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櫃檯及電話等納稅服務。 二、租稅教育及宣導。 三、各項繳款書已送達案件之欠稅清理、保全及移送強制執行。 四、營利事業設立...

📝 內容

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櫃檯及電話等納稅服務。
二、租稅教育及宣導。
三、各項繳款書已送達案件之欠稅清理、保全及移送強制執行。
四、營利事業設立或變更登記統一收件之處理。
五、人事、文書、印信、檔案、財務、事務、財產、資訊設備之行政管理及管制。
六、辦公室安全及清潔之維護。
七、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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